關于繳交廈門市消防協會(2015.8-2016.8年)會費的通知
時間:2015年10月18日 點擊:4612
關于繳交廈門市消防協會(2015.8-2016.8年)會費的通知
各會員單位及個人會員:
根據《廈門市消防協會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我協會開始收繳2015年度會費,敬請各會員單位及個人會員于2015年10月30日前繳清(2015.8-2016.8年)會費。希望各會員單位一如既往,給予協會大力支持,及時將會費交協會秘書處。
相關會費標準見附件。
我協會賬戶資料如下:
戶名全稱:廈門市消防協會
開戶行: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湖濱北支行
帳 號:4100023309224873814
聯系人:廖小姐 謝小姐
聯系電話:5318119 5032119
傳真:5093119
地址:廈門市湖濱北路119號消防按待站三樓
廈門市消防協會
二○一五年十月十五日
附件:
廈門市消防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
(經2014年7月28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)
為規范本會會費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證本會工作正常開展,根據國家民政部、財政部(民發[2003]95號)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會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會會員繳納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。
一、會費收取標準
常務理事單位: 5萬元/屆
理事單位: 3萬元/屆
會員單位: 3000元/年
個人會員: 200元/年
二、會費繳納時間和方式
常務理事單位、理事單位的會費在換屆當選后30日內一次性繳清。如未按期繳納,理事會不承認其當選資格;會員單位會費按一年繳納一次的辦法執行,鼓勵一次性繳清。
三、會費開支范圍
1、必要的辦公支出;
2、組織舉辦大型會議、行業調研、各類培訓、經驗推廣、信息溝通等活動的的開支;
3、編印刊物、發放宣傳資料等的成本費;
4、其他應支出的費用。
四、會費管理
1、會費由財務部負責收取及管理,并開具《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》。
2、本會日常經費開支嚴格按本會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。
3、協會財務賬目由專職會計負責,嚴格執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,接受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、理事會和會員的質詢和監督。
4、財務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定期向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報告,每年提交審計部門審計。
5、對于無故連續1年不繳納會費的單位會員,經理事會表決后取消會員資格。
本辦法經2014年7月28日廈門市消防協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。本辦法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。
廈門市消防協會 xmxfxh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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