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充分調動監事長、副會長共同參與廈門市消防協會(以下簡稱“協會”)建設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組織廣大會員單位開展各項交流活動,有效促進協會可健康持續發展。特制定輪值會長制度。
一、輪值會長安排
1.每季度由一位副會長(監事長)擔任值班會長,副會長(監事長)循環輪流擔任。
2.每季度由一個理事單位負責人擔任輪值副會長,配合輪值會長組織開展輪值活動。理事單位負責人循環輪流。
二、輪值會長工作職責
1.輪值會長根據協會章程,在輪值期內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,利用優勢資源,籌劃組織會員活動。
2.輪值期內主要工作:(1)開展走訪活動。由輪值會長牽頭,加強與會員企業聯系,積極為會員單位服務,每月上門走訪至少2家會員單位;(2)開展論壇、講座、咨詢、公益等活動;(3)組織參觀考察交流和文化體育活動。(4)每個任期介紹發展3-5個單位會員。
3.代表協會出席有關政府組織、社會團體等單位邀請參加的各項會議,參加協會與有關單位的交流活動。
三、協會秘書處協調配合輪值會長執行輪值期間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。 輪值結束時,負責收集整理每位輪值會長輪值工作情況,填寫《輪值工作記錄表》,總結輪值期間工作開展情況,收集會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,及時提交協會理事會。
四、本制度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和修訂。本制度從2020年1月1日起試行。